乐山丰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
共享充电宝合作经营项目招标公告
(第三次)
一、项目名称
乐山丰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享充电宝合作经营项目
二、项目概述
根据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要求,为满足广大师生移动电子设备充电需求,学院国有公司乐山丰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丰野公司”)拟在学院学生公寓、教学楼、行政楼、食堂、图书馆、体育馆、实训楼等场所安装共享充电宝设备。
三、合作方式
本项目为合作经营方式,丰野公司提供场地和配套电源服务,中标单位提供设备和租赁服务,并负责设备、设施日常维护。
四、本项目预算标的
1、提供不低于23个门店的共享充电设备。
2、租借充电宝每小时限价1.5元/小时。
3、收益分成预算价格为¥45000元/年。
五、评标办法
询价采购。投标人仅对保底价格进行报价。现场开标,以盖章密封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单,投标保底报价最高的为中标人。
六、合格合作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
(一)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品牌共享充电宝生产、经营资质的单位或取得品牌共享充电宝公司授权的单位,设备安装方案、报价单(租借充电宝单价、每年收益保底),遵循价高者得原则(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资料);
(二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、合作社或公司;
(三)具有良好的个人或商业信誉;
(四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(五)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(六)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1、合作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;
2、合作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/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;
3、满足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八)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。
七、合作时间
经营期限三年。合同一年一签,中标经营者不得转租转包,增减充电设备门店需经公司同意。公司与中标经营者的合同一年一签,在经营期限内,原则上在第一年合同结束前十个工作日内续签第二年合同。若经营者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的经营行为,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合同,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,公司不予承担,概由中标经营者自行负责。若无特殊原因,双方均不得终止合同,若有违约,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。若因不可抗力致合同履约终止,双方均不负责赔偿责任。
合作经营收益分成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转账到丰野公司指定账户。
八、安全要求
投标人应保证经营场地范围内设施设备安全稳定,对经营场所内设施设备应进行日常维护维修等工作,确保设施设备正常使用,若发生场地安全事故、设施设备故障原因导致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,由中标人负全责。
九、 供应商报名时间及方式
1、报名时间: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(星期六、星期日正常报名)
2、报名方式:本项目只接受网络报名,不接受现场报名。
经办人员为法人,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,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经办人员不是法人,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(法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)、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加盖公章)等资质材料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,需提供本人身份证,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提供以上资料均需盖公章),品牌充电宝产品合格证、共享充电宝的资质证明或充电宝公司授权书,扫描成pdf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到346283149@qq.com。
十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:2023年10月24日10时(北京时间)。
十一、询价开标时间:2023年10月26日10时(北京时间)。
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。逾期送达、未密封盖章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。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。
十二、开标地址: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号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二号后勤楼307室。
十三、报名联系人:曾老师,联系电话:18188337335
乐山丰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
2023年10月20日